(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学生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外的学生。
2.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免学费对象评审。
(1)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递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审核后交其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评审,报主管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确定免学费名单;
(4)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名单进行公示。
(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县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
2.资助标准:学生每年2000元。
3.资助条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涉农专业、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除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
4.申请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审核后交其复印件,非转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评审,报主管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确定受助名单;
(4)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名单进行公示;
(5)学校发放。
5.发放方式:中职资助卡
二、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 (含5% )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 ,但达到前30% (含30% )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 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 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筛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彰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三、教育精准扶贫
(一)资助对象:在中职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中职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